法政学院08国贸法班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15 文章作者: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要是对于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的消费活动的一种法律上的维权,主要是帮助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如果遇到权利被侵害的行为或者事件的时候,消费者可以采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迎接这天的到来,徐州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08国际商贸法的同学们早已有所计划。

        3月14日(星期天)早上9点半,08国际商贸法的同学们就已整装待发,他们每个人都身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标志”,举着大旗向易初爱莲进军。可以看到,易初爱莲的门口还有内部,08国贸班的同学们放开自己,向行人展示自己的法律知识,诚恳的与他人进行交谈,为他人解决消费中遇到的难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办法。

        相信这次宣传活动不仅增加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而且还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和进一步将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到社会中。最终达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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